哈尔滨:苯超标装修应退工程款

 

   


  

  2005年对200余个家庭的装修质检显示,80%空气检测不合格。今年,哈尔滨市将出台新规,“装修质量标准写入合同”将成强制性规定。

据哈市有关部门介绍,目前哈市建材市场的装饰材料合格率偏低,主要建材原料批发市场仍能看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苯作为制胶、制漆溶剂的商品,苯超标问题严重。由于没有强制性的行业规定,各监管部门责任不清,消费者为自身利益“讨说法”时无标准可依、无部门可诉,与装修公司和材料商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。

哈市质检部门提醒消费者,在与装修公司签定合同时,应将原材料、装修质量标准和空气质量标准写入合同中,验收时如果室内空气中的游离甲醛、苯、氨、氡和TVOC(总挥发性有机物)五种主要污染物有任何一项超过限量标准,即可以判定整个住宅装修工程质量不合格,消费者可拒绝验收房屋,施工方(或者供销商)必须进行整改。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,施工方(或者供销商)应退回消费者合同的全部工程价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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